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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点推荐 火锅店给客人吃“口水油”近3年13人被判有害食品罪获刑

投稿:admin
2023-12-12 15:47 350 阅读
导读:近日,安徽淮南中院宣判一起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案。王某、牛某等人在顾客吃完火锅后,过滤掉残渣,将油品收集存放,次日再给顾客食用,持续2年10个月之久,涉案锅底销售金额共计170万余元。

近日,安徽淮南中院宣判一起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案。王某、牛某等人在顾客吃完火锅后,过滤掉残渣,将油品收集存放,次日再给顾客食用,持续2年10个月之久,涉案锅底销售金额共计170万余元。
 
入川毛肚火锅店于2017年4月开业,是当地知名火锅品牌,由牛某投资,王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。为节约经营成本,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,王某、牛某等人伙同厨师长及后厨工作人员、前厅经理等人,等顾客吃完火锅后,将含有牛油的火锅汤倒入放有滤网的桶内,将火锅的残渣过滤掉,将浮在上面的油品收集存放,次日,向顾客下单的火锅中添加,给顾客食用。
 
至案发时,入川毛肚火锅店累计销售火锅锅底6.5万余个。经鉴定、审计,涉案火锅锅底销售金额共计170万余元。
 
淮南市潘集区法院一审认为,“地沟油”犯罪,是指用餐厨垃圾、废弃油脂、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,生产、加工食用油,以及明知是利用“地沟油”生产、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,对于利用“地沟油”生产食用油的,依照刑法“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”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本案的“口水油”经认定属于废弃油脂,包含在“地沟油”的范畴之内,应以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。
 
最终牛某、王某等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,并处罚金125万元至2000元;同时判决支持安徽省消费者保护协会对涉案火锅店、牛某、王某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,判令各被告连带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共计512万余元。
 
对此,网友纷纷发表评论:
 
食品安全任重道远
 
食品安全真的有严查吗?我们消费者需要得到保障。
 
很多人不敢点麻辣锅底,可能就怕吃到口水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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