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歌和欧盟的反垄断纠纷始于2011年,欧盟指控谷歌通过安卓系统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,具体包括要求设备制造商预装“谷歌搜索”和“Chrome浏览器”,并捆绑“谷歌应用商店”。若厂商违反协议,将被禁止使用安卓系统。
欧盟委员会2018年据此开出43.4亿欧元罚单,但初审法院2022年将罚款下调至41亿欧元,谷歌随后向欧洲最高法院欧盟法院提出最终上诉。
欧盟法院顾问茱莉安・科科特(Juliane Kokott)在非约束性意见中指出,谷歌的辩护逻辑“不成立”。
她反驳了谷歌提出的“与假设的同等竞争对手比较”的论点,认为谷歌凭借其在安卓生态系统的主导地位,通过“网络效应”迫使用户仅使用谷歌搜索,这种行为构成垄断。
科科特强调,谷歌的市场支配力使其能通过安卓系统“锁定”用户,排除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。欧盟法院通常会采纳此类顾问意见,最终裁决将在数月内公布。
谷歌发言人称安卓系统“为全球用户和开发者创造了更多选择”,并批评裁决可能“阻碍开放平台投资,损害用户利益”。
若欧盟法院维持罚款,加上此前因滥用搜索服务垄断地位的39亿欧元罚单,谷歌在欧盟反垄断诉讼中的总罚款将达82.5亿欧元(注:现汇率约合681.77亿元人民币),且其他调查仍在进行中。